近日,浙创数字参编的团体标准《数据资产交易登记业务指南》正式发布并于11月28日起实施。本标准由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提出,并协同相关单位联合归口,浙创数字参股企业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作为本标准第一起草单位,浙创数字参与编写。

本标准是打通数据资产“入表+流通+增值”的关键一环,为数据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清晰指引,是规范数据资产登记秩序、激活数据要素价值的核心支撑。在《资产管理数据资产登记导则》整体框架下,本标准旨在规范数据资产交易登记的操作流程与管理要求,降低交易风险,提升交易效率,标志着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迈出了实质性一步,补强了“产权界定——合规交易——价值增值” 的完整标准体系,有助于提升数据资产交易的效率和透明度,推动浙江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走在全国前列。
下一步,浙创数字将协同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等参股企业,配合省财政厅持续推动数据资产价值化工作提质增效,紧密衔接我省“十五五”创新浙江建设规划,聚焦人工智能+、数据要素等产业融合发展战略机遇,推动实现“评估定价有标准、转化运用有通道、价值实现有场景”的数据要素产业生态,为我省“人工智能+”行动贡献力量。